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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


  按照2017年度“双控”目标评价考核要求,梳理汇总相关单位节能落实情况并上报到省政府和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生态文明改革专项任务,牵头制订并以地委名义印发《大兴安岭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联合组织部、环保局、统计局共同印发《大兴安岭地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大兴安岭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将大兴安岭地区电力工业局、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户企业纳入“万家”企业名单,将“十三五”能耗增量控制和强度“双控”目标下发给两户重点用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