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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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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林业财务部门贯彻落实地委、行署重点督查工作“七大攻坚”和推进14项重点工作落实行动方案的工作思路,以“保民生、保运行、保稳定”为目标,落实政策争取,增收节支,强化管理的工作措施,完成各项财务任务。制定《2018—2019年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政策性森林保险实施方案》,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险各项工作。同时,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险2017—2018年度剩余保费的支付工作;审核并逐级汇报2018年全年5次防灾防损费一次性费用计划,及时将函下达给相关单位;向各林业局及相关直属单位下达《关于支付2017年援外扑火费用的通知》《关于支付2018年援外扑火费用的通知》;严格按照森林植被恢复费管理办法对此项资金进行管理和核算,审核、汇报和下发《2018年森林植被恢复费一次性费用资金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森林抚育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提高,下发《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抚育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并严格按照中幼林抚育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向各林业局下达《关于下达2018年森林抚育补贴资金支出计划的通知》;为加强森林航空消防管理,充分发挥森林航空消防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中的作用,确保森林防火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国家林业局、行署、财务处领导的统一组织下,对执行森林航空消防任务飞机的作业时间及飞行计划小时及结算费用进行汇总、审核、上报和及时拨付。同时,完成企业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结合当前形势,认真编制专项资金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评分办法,并印发给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精细化管理要求,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和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