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债务化解 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集团公司筹资工作管理,避免盲目进行贷款和随意进行担保,集团公司财务部已初步制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对集团公司棚户区建设贷款情况进行重新摸底。对于重点国有林区天保一期剩余森工企业债务,已督促各债务单位在近期内摸清每笔贷款的具体情况,由各债务单位与相应债权银行核对认证后,集团公司出面统一与债权银行进行沟通、协商,申请减免。其中,煤代油贷款本金7300万元,迟延欠付利息34101.12万元,本息合计41401.12万元。对于无本续贷工作,财务部在每笔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前1个月,就与相应债权银行沟通协调,之前到期的贷款都实现无本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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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启动会(财务部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