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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安全生产监管

概况


  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按照中共中央、省委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发展改革的意见,出台《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详尽规划2020年底前大兴安岭地区安全生产7大领域56项改革任务,并将56项改革任务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夯实基础,努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设立全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合执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项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任职谈话的重要内容和党校干部培训主体班。集中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法治大培训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分四期分别对各县区局乡镇(街道)安监人员,工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行署安委会成员单位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全年全区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28起,同比减少12起;死亡13人,同比减少2人;受伤26人,同比减少18人。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率100%;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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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监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