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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完成《全区安全生产四季工作指南》,设立全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合执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项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任职谈话的重要内容和党校干部培训主体班。协调政法委起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等。2018年,行署安监局先后组织召开全区电视电话会议、行署安委会会议5次,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督察和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全区检查生产经营单7650家次,排查出风险点1370个,重大危险源3处,55户企业完成预防机制建设,全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台账,累计制定6000余条防范措施;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问题4776项,限期整改298项,临时查封32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9起,责令“三停”44家,罚款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