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改革开放40年统计管理

统计管理

改革开放40年统计管理


  1973年地区成立统计局,从只有3名统计人员发展到2018年拥有12个行政科室和3个事业单位,统计人员达42人的统计机构。1982年,开展人口普查,发表了《关于全区1982年人口普查主要数字的公报》。1985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掌握工业企业产供销、人财物等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1990年,开展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区抽调普查人员近2500人,历时2年多,编印资料300套。1995年,为总结“八五”时期的建设成就,撰写回顾“八五”系列文稿在《大兴安岭日报》连续刊发。为了扩大宣传效果,编印《辉煌的“八五”—大兴安岭统计年鉴》。1998年,实现地县(区)统计数据处理联网传输。1999年,制定《职工自营经济统计报表制度》,并与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在全区范围内对职工自营经济进行统计,填补了职工自营经济无报表的空白,为全面反映地区各种类型经济作出积极贡献。2002年,对统计月度卡片改版,由原来的“小折子”变为“小册子”增加插图和指标。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将原有的工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第三产业普查整合,每5年进行一次,逢3和逢8年份为经济普查年。2005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首次以部门统计规章形式将统计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加以规范,自此拉开从事统计工作需要经过培训、考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的帷幕。2011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开展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促进全区县级统计机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提档升级,推动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全面提升基层统计工作实力和统计服务水平。2012年,在全国范围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实现国家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从企业直接获取原始数据,对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国家宏观决策、科学管理和改善民生提供真实可靠的参考依据。2013年,为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全区发展情况,规范统计数据使用,杜绝“数出多门”及重要统计数据不协调、不衔接、不匹配等问题的发生。起草并以地委、行署名义印发《关于加强统计数据资源整合和规范统计信息发布管理的实施方案》(大办文〔2013〕23号),对全区及社会各界使用统计数据进行规范。2014年,全区木材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全区把全民创业统计监测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开展方案设计、培训、入户等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制定《大兴安岭地区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工作方案》,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总结出“六种方法”来评估基层统计数据。2017年,建立健全《大兴安岭地区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大兴安岭地区统计局对外收集、提供统计资料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统计数据生产工作规范》《周期性普查制度》等56项制度,从党务、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化网络安全、统计工作规范、统计执法等六个方面,规范专业基础工作和业务工作流程,规范统计管理,落实统计责任,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数。2018年,起草并经第三次地委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18〕11号),对推进全区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水平,对林区全面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