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统计改革

统计改革


  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改革《意见》《实施意见》下发后,统计局草拟《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经2018年第三次地委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地委、行署名义下发。每季度下发文件,组织各县、区、林业局和地区局各专业科室报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表》,要求填报内容属实、完整、详细,并对本地区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统计法》纳入大兴安岭地委党校教育培训必修课。聘请省统计局原法规处处长王磊为党校处级干部培训班进行培训。严格执行以当地党委为主、上级统计局党组协助管理下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