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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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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完善《大兴安岭地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指导各县区局小型微型创业创新基地更好地发展;下发《2018年创业工作要点》,指导系统内创业工作向纵深开展。组织开展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复核工作。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开展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复核及2018年创业创新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各县区局做好省级创业基地复核准备,对各县区局2017年以前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上报省工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