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概况
2018年,国家林草局驻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资源监督办”)围绕森林资源监督的中心任务,强化资源监管、林地保护,突出案件督办,为促进大兴安岭生态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加大案件督办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全年督察督办林政案件121起,办结111起,结案率91.7%。加强森林资源督察,确保资源管理检查实现全覆盖。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10个林业局、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58个林场(管护区)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进行督察。现地核实、检查图斑和地块266个,查出违法占地、违法开垦、无证采伐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地块22个。全额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坚守资源保护红线,停伐工作未发生反弹。强化林地许可检查,严格规范林地使用。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11个占地项目进行检查,获审批使用林地面积197.3474公顷,实际使用林地面积199.945公顷,有8个项目存在违法违规使用林地现象,违法使用林地2.5976公顷。严格调查设计和作业质量核查,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检查各类工程建设占地项目100个,核查调查设计小班383个,合格371个,合格率为96.9%。完善采伐证核发相关的工作程序,严把采伐审核审批关,坚决禁止以抚育之名行采伐之实,巩固停伐成果。全年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0426份,发证面积130666.8公顷。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2017年资源管理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要求,对2017年资源管理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逐案听取整改和案件查处情况汇报。全年督察督办国家林业局通报案件98起,办结84起。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大兴安岭检察分院联合开展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查处专项行动,查处行政案件121起,处理涉案人员145人,收回林地290.7公顷。建立信息网格化管理机制,在监督区内建立全覆盖、即时传递的信息网格,使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森林防火督察、林业安全生产督察、重点国有林区毁林开垦专项整治行动监察、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行动的专项监管督察。加强对森林资源监管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符合大兴安岭实际、解决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