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督查
森林资源督查
加强森林资源督察,确保资源管理检查实现全覆盖。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10个林业局、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58个林场(管护区)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进行督察。现地核实、检查图斑和地块266个,查出违法占地、违法开垦、无证采伐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地块22个。对林业集团公司11个使用林地项目进行检查,其中8个项目超审批范围临时使用林地、改变设计违法违规使用林地2.5976公顷。抽查51个行政许可占地项目,其中18个项目违法违规使用林5.7185公顷。检查4个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规范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以《督办整改通知》的方式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