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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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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围绕地委、行署打好“七大攻坚战”、推进“14项重点工作”总体部署,以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地区及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获省政府批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整完善经行署审批报省厅备案。全区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25宗,面积93.0591公顷,收缴土地出让价款2208.4705万元。全区审查审批农用地转用项目10件,批复面积549公顷。完成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经行署、各县区人民政府审批上报省厅,经过审查验收备案。确定塔河县政府、塔河林业局作为国家确定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区域试点单位,解决历史遗留的林权证盖被集体土地所有权、建成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问题。漠河石林地质公园被自然资源部列为第八批国家地质公园黑龙江省首选重点保障项目,获国家地质公园资格。全面完成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并报备案。配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预留矿业发展空间1300000公顷,保障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建设发展。权限内采矿权新立8宗,采矿权收益237.89万元。加大保护区矿权清理工作力度,清理采矿权20个。提前完成省政府部署的小煤矿关闭工作,关闭2处小煤矿。29个“三年专项”项目在大兴安岭地区同时进行,投入资金5991.37万元,三年累计投入资金74000万元,约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开展打击违法用地用矿破坏资源环境百日行动,发现违法用地用矿29起,其中,制止19起,立案查处10起,已全部结案,处罚180.11万元。开展城镇周边违法占用耕地排查工作;开展“大棚房”及城镇周边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经省督导组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大棚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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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国土资源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