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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国有林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区域划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2个,分别为水流登记单元(黑龙江)和森林登记单元,划清森林单元内管理单元边界43个。试点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边界的划定方法和现林权证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划出意见,可解决历史遗留的林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边界不清、林权覆盖建成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问题。试点成果经国家各部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正式通过国家级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