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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全区档案系统贯彻执行《档案法》《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落实土地确权、精准扶贫和《村级档案管理办法》。指导地林直23家单位、基层14家单位做好电子档案整理工作,监督指导塔河县、漠河市、呼玛县及加格达奇区4家单位的《村级档案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制定“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及细则,制发《地区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地区档案局(馆)完成整体搬迁,7万余卷(册)档案重新排列上架。加强档案业务培训,详细讲解《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归档文件整理细则》等,明确档案接收范围和标准。组织验收2017年晋升省二级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单位4家,评估申报晋升省二级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单位5家。完成对县、区、林业局2017年档案工作目标考核。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通过考察学习,购置档案馆版和基层版两套档案管理软件,9月安装调试投入使用。组织开展纪念“6·9”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召开地直单位纪念国际档案日工作会议,普及档案法律法规。提升档案工作知名度,利用大兴安岭档案信息网及时发布、更新全区档案工作动态,全年更新档案信息74条,上报档案信息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