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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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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黑龙江省〈归档案文件整理归则〉实施细则》要求,指导地林直23家单位、基层14家单位做好电子档案整理工作。监督指导塔河县、漠河市、呼玛县及加格达奇区4家单位的《村级档案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联合地区农委对漠河市、塔河县进行土地确权颁证。加强机构改革单位的档案管理,指导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0家涉改单位完成档案归档工作。强化重大项目档案管理,跟踪指导市县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区等单位的工程项目档案归档工作,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