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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省相关志阶段编纂工作

完成省相关志阶段编纂工作


  完成《黑龙江省志·林业志》后续工作。按省终审意见对省林业志所需大兴安岭林管局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全面完成资料补充、内容修改等工作,《黑龙江省志·林业志》已进厂排版印刷。完成《黑龙江省志·人物志》大兴安岭地区推荐上报工作。组织开展《龙江文史》资料投稿,全区上报4篇。


工作总结及部署会
(地区地志办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