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鉴编纂
年鉴编纂
以《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为依据,加大地本级年鉴编纂及县区林业局年鉴的编纂指导审查工作。全面完成《大兴安岭年鉴(2018)》稿件编辑撰写、总纂、互校、通校、文中插图、彩版编辑、英文目录的整理与核改、编委会人员调整、大兴安岭数字编写及编务等工作,待进厂印刷。推进县区级年鉴编写出版全覆盖。督促三县四区开展年鉴编纂工作,启动率100%。年内,《加格达奇年鉴(2017)》《呼玛年鉴(2016)》《漠河年鉴(2016)》出版发行,《塔河年鉴(2017)》《漠河年鉴(2017)》《新林年鉴(2017)》《呼中年鉴(2017)》《松岭年鉴(2017)》进厂印刷。高质量地完成《中国林业年鉴(2018)》《黑龙江年鉴(2018)》大兴安岭地区供稿。完成《黑龙江年鉴(2017)》大兴安岭地区供稿复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