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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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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进一步改善医院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二级以上医院全部设立警务室,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全面实行陪护、探视和加床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实名诊疗,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确保患者安全。建立健全不良事件报告和预警制度,定期通报分析事件的原因,及时采取干预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