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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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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持“民生为本”的工作主线,就业局势持续稳定,社会保障健全完善,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就业和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五险参保人数和缴费金额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全区新增就业883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向上争取到位省拨就业专项资金9371万元。职业介绍服务5294人次,就业技能培训952人。为15467人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2998.72万元,为10人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0000元。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发放稳岗补贴资金1081.35万元,惠及55151人。创业培训147人,为239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950万元。开展五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助60名未脱贫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6270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19735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40663人,工伤保险参保99013人,失业保险参保70200人,生育保险参保95012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474人,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08元。出台生活困难群体“助保贷”政策,实现“老有所养”。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断保补缴工作,将大兴安岭直属企业老知青工和一次性安置未参险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参险范围。全年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500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省级审核通过350人,受理并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145件,劳动能力鉴定210人。林业企业在岗职工平均月增长工资208元,增资幅度7%。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提高养老金待遇133.5元。拓展跨省异地就医定点机构,在省内开通31家定点医院。全区14家医院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实现县级全覆盖。实行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出台一次性安置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将大兴安岭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保覆盖范围,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全区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9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80%。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覆盖率99%。为928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100万元。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00件,结案率100%。标准化仲裁庭建成率60%,建立99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施“互联网+人社”工程,地本级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上线工作全省第一,搭建“龙江人社”职介平台,启动建设“就业地图”。发放社会保障卡34.7万张,12333语音服务平台解答满意率97%以上。


举办全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培训班
(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