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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
全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40663人,基金征缴86983万元。拓展跨省异地就医定点机构,在省内开通31家定点医院。全区14家医院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实现县级全覆盖。实行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出台一次性安置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落实门诊特殊治疗医保政策、谈判药品和抗癌药品政策,增加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将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保覆盖范围,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