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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仲裁

劳动人事仲裁


  全区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00件,结案率100%,其中,一裁终局47件,先予执行处理12件。推进标准化仲裁庭建设工作,建成率60%。在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产业园区建立99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完善多元处理机制。实行立案登记和流动仲裁庭制度,健全裁审衔接机制,灵活运用调解手段,部分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