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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称号

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称号


  12月4日,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获国家民委命名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称号,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成为大兴安岭地区第二个获此称号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