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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全区宗教工作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贯彻全省、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高宗教干部依法管理水平,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维护全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宗教领域安全。在元旦、春节期间,行署民族宗教局针对宗教场所聚会人数多容易引发安全隐患,在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宗教场所冬季用火用电,易燃物品存放,房屋防冻安全,做好宗教场所聚会人群疏导,冬季烧炉取暖保持排烟畅通,切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在春、秋季森林防火期间,行署民族宗教局贯彻国家、省、地关于春防期间森林防火的各项要求,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家火山火一起防”的原则,做好安全教育宣传,排查火险隐患,加强防火措施。在重大宗教节日期间,如佛诞节、古尔邦节,深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联合防火办对辖区宗教活动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炉火排烟情况进行逐一排查。组织专人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防火宣传,发放宣传单,并与宗教场所负责人签订防火责任状,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消除。召开全区宗教工作会议,传达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全区宗教工作基本形势,并对今后一段时期内全区宗教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印制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单500份,在新世纪广场设置宣传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单和法规手册。选派全区宗教干部参加国家、省宗教局组织的学习培训。选派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省宗教团体组织的讲经、讲道交流会。选派佛教僧人参加全省讲经法会,另有4名僧人进行观摩并参加省寺院规范管理培训班。选派全区基督教教职人员参加省基督教中国化讲道比赛,另有2人参加观摩。做好基督教教职人员按立工作,1人通过考核按立成为基督教牧师,有1人成为基督教长老。按照省、地统一部署,开展基督教、宗教领域规范化、农村宗教等专题调研,分别形成调研报告进行上报。开展宗教慈善公益活动。通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全区宗教界向社会受助困难群体捐款捐物,共计人民币2.8万多元,组织信教群众到养老院、托老所等进行走访慰问,为老年人做义工服务,弘扬宗教界公益慈善精神。举办全区基督教教职人员培训班。来自全区基督教活动场所和聚会点105人参加培训。行署民族宗教局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信教群众情况统计,重新对全区信教群众数量、成分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统计。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