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改革开放40年成果
呼玛县
呼玛县改革开放40年成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呼玛县先后经历了改革开放国民经济恢复、沙金禁采木材停采经济转型、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等重要历史时期,是呼玛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最好的历史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7年,呼玛县按照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指定“在粮食自给有余的前提下,以林为主、以采金为重点,工、牧、副、渔齐发展,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工作思路,农业生产由单一抓粮食转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上来;工业生产由重点抓产值、产量转到重点抓品种、质量、经营上来;商业工作由上拨下卖、下购上调转到抓商品和信息推销上来。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调动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各条战线取得新的进展。工农业总产值达3031万元,比1978年增长98.6%,完成林业主伐53000立方米,乡镇企业总收入达1048万元,是1978年的25倍,黄金产量达4000两,是1978年的36倍,社会商品零售额达3178万元,比1978年增长87.2%。1988—1993年,呼玛县继续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推进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改善经济秩序,以调整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为重点,努力启动市场,适度扩大最终需求。政治体制改革开始起步,注重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干预和微观管理,改进宏观经济管理的调控手段和方式,增强为企业服务的功能,保持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全县国民生产总值实现12869万元,国民收入9070万元,工农业总产值15870万元,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水平1800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0907万元。经国务院批准呼玛为一类客货口岸,实现对俄边贸过货和劳务输出,进出口总额达46万瑞士法郎。1994—2002年,呼玛县坚持加快改革、加快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大方向,按照“开发资源、开通口岸、强农兴工、科教兴县”的发展思路,与时俱进,努力拼搏,使全县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个体经济已成为县域经济中的重要成分,城乡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实现32250万元,工农业总产值3750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818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1493万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6.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62元,农村人均纯收入2816元。2003—2011年,呼玛县按照国家要求,实施农业税免征、木材停采、沙金禁采,三大财政收入支柱全部失去,又经历煤矿停产、电力停发、非典疫情、森林大火、洪涝灾害等重大事件和自然灾害,全县适应新形势,树立新观念,积极应对重大考验和严峻挑战,以建设兴安经济强县和中国最北高寒生态农业之乡为目标,坚持生态经济立县、口岸经济兴县、工业经济强县、特色经济富县的发展思路,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开启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城乡一体化发展框架初现端倪。开展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共争取基本建设项目168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2亿元,引进21家企业落户呼玛,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5.3亿元,发展后劲持续增强,国内生产总值实现9.57亿元,年均增长17.3%,规上工业增加值实现7838万元,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9108万元,年均增长32%,一般预算收入实现5937万元,年均增长38.7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99亿元,年均增长30.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2万元,年均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524元年均增长16.1%。2012—2016年,是呼玛县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全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精神在呼玛落地生根。按照省委“五大规划”发展战略,积极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打造全省对俄合作的前沿节点。围绕地委发展“六大产业”、深入实施“三大工程”、积极营造“两大环境”的发展思路,在全区率先探索出一条林区“转型发展”之路。坚决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根据呼玛实际,强化“基层探索”,改革措施不断深入,改革成果迸发活力。着力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着力破解转型发展难题,在复杂多变的新形势下,保持全县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良好态势。2016年末,全县地方生产总值实现14.35亿元,年均增长5.5%;公共财政收入9570万元,年均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5亿元,年均增长10.7%;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25万元和1.28万元,年均增长9.7%和6.2%。在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综合排名中,由2011年的58位攀升至2015年的25位,进位幅度居全区之首。2016—2018年,呼玛县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照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地委、行署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落实好生态保护和兴边富民的“两大定位”,坚决打好“七大攻坚战”,推进“双十”重点工作,突出规划引领、特色定位、资源整合、改革创新,实施生态保护、产业提升、乡村振兴和旅游驱动战略,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优环境各项工作,全县地方生产总值完成11.5亿元,同比增长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9%;公共财政收入实现1.15亿元,增长17.6%;社会零售品销售总额增长6.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51元,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19元,增长9.7%,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向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迈出新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