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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环境整治

农村居民环境整治


  编制《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3次,全市(县)行政村7个庭院杂物清理50余户,整治影响市容环境竖式牌匾20余块,清理村庄主要街道两侧堆放物6车,清理占道经营100余人次,规范店外经营10余户,规范广告牌匾9块,依法强制拆除北极镇违法建筑24户。将各行政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路灯亮化、道路完善等项目上报国家重大项目,纳入黑龙江省三年滚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