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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河道清障

第三节 河道清障


  1986年前,全省主要江河河道内阻水物多达340处,河流行洪断面内有许多围堤、养鱼池、村落、厂房、垃圾矿渣、旅游设施、林木及高棵作物等阻水物,严重影响泄洪,成为防汛工作中最棘手的问题。1986、1988、1989、1991年松花江、嫩江及一些中、小河流发生的大洪水,使行洪区内大部分围堤、鱼池被冲毁,加之各级政府三令五申进行清障,但往往是旧障未清,新障又频频出现。“98”大水,松、嫩两江干流行洪区内的围堤几乎全部冲毁。1999年,松花江干流行洪区内有围堤38处、长250公里,工矿企业5个,村屯81个,居民106万户、404万人。嫩江干流行洪区内有围堤26处、长282公里,村屯35个,居民5695户。到2003年全省各类河流河道内阻水物达到512处。其中阻水桥梁129处,围堤39处,其他阻水物(工厂、房屋、沙场、鱼池、饲养场、煤矸石等)304处,比1986年又增加172处。2005年,全省清除大、中河流行洪区内阻水物135处,尚有377处未清除。

  一、松花江干流河道清障

  (一)哈尔滨市河道清障
  1986年,松花江发生大洪水,哈尔滨市上、下游两处战备路、阿什河滩堤内的鸡舍、房屋和省航运局建在道外江堤上的办公室和宿舍等建筑物严重阻水,影响洪水下泄。在关键时刻,哈尔滨市防汛指挥部果断下令炸毁哈尔滨市上、下游两处拦江的阻水战备公路,清障泄洪。省防指挥、副省长王连铮亲自督办,多次协商,使阿什河养鸡场和航运局建在江堤上的办公室和宿舍全部清除。1991年汛前,哈尔滨市清除了松花江行洪滩地上所有的旅游设施和房屋。汛期,木兰县爆破松花江行洪区内的阻水公路,缓解了壅水对宾县堤防的压力。“98”大水,市区滨洲、滨北铁路桥及哈黑公路桥壅水高度分别达到0.70米、0.41米和0.38米,严重阻水。为了确保哈尔滨市的安全,两铁路桥曾被列为爆破对象,公路桥全路面过水,路堤占据大量过水路面。2002年5月,铁路部门对两铁路桥进行扩孔建设。2003年5月,两桥同时竣工,完成滨洲桥副桥宽445.06米、滨北桥448.25米的建设。2005年,哈黑公路桥副桥建设计划已经批复。同时,江北松浦区牛健屯和造船厂开始搬迁。

  (二)佳木斯市河道清障
  1986年,该市英格吐河入松花江口的滩地上,被557户居民和4个企业占据,直接影响四丰山水库泄洪,严重威胁佳木斯市城区及河道内2300居民和4个企业安全。1989年和1990年,佳木斯市政府按照国家防总和省防清障要求,下达51号和6号清障命令,清除英格吐河入松花江口滩地上阻水的557户居民、2300人和4个企业。经反复动员,1990年迁出327户,1991年迁出178户。1992年,国家防总把佳木斯市英格吐河清障列为国家重点清障项目。1994年佳木斯市按照省防要求又清迁19户居民和4个企业。同年,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多次动员劝说已领了新房仍赖着不走的“钉子户”强制迁出,8月15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坐镇现场,出动公安干警和武装警察160人、工作人员200多人、4台铲车、2台推土机将其余阻水物彻底清除。同年,转移了行洪区内范家屯的居民,并对油库进行清障处理。“98”大水,佳木斯市铁路桥严重阻水,影响行洪。2001年拆除重建,2002年完工,桥长由原来的1382.6米增加到2338.45米,使阻水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2005年,原阻水不严重的江北柳树岛,被列为滨水城市建设佳木斯城市系统整治规划之中,进行有条件的开发。佳木斯城区行洪区内基本无阻水障碍物。

  (三)方正县河道清障
  方正煤矿位于松花江下游305公里,地处三姓浅滩清河南主航道右岸6#航标附近,为露天开采方式。1986年,煤矿二采区为了扩大开采范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向江中倾倒煤矸石渣修筑围堰采煤。省航道部门多次制止,但矿方拒不执行,仍向江中倾倒煤矸石51万立方米,围堰长度500米,压缩河宽150米,堰顶高程97.47~100.40米(倾倒前原岸边高程95.28米)。1991年,该矿又倾倒煤矸石58.70万立方米,围堰长度增加到800米,压缩河宽195米,堰顶高程增加99.87~104.40米,三姓浅滩6#航标位置被移动3次,严重破坏了航道和行洪安全。同年,省防下达清障令,要求方正煤矿停止并清理向松花江干流行洪区内倾倒的阻水煤矸石,该矿停止倾倒但拒不清除。1994年,省防再次下令方正县煤矿清障。1995年,国家防总、省防、省政府分别下达文件通知,要求坚决尽快清障。同年方正县煤矿清除河道内的煤矸石20万立方米,壅水程度有所减轻。1996年,国家防总下发4号文把方正县煤矿煤矸石、依兰县滩地民房、围堤列为1996年全国大江、大河、大湖重点清障对象之一,并要求在年内完成。省防多次监督检查,方正县煤矿加大了清障力度,当年清理煤矸石40万立方米,1997年完成永平矿井移位改造工程,并把剩余的21.66万立方米煤矸石全部清除。

  二、嫩江干流河道清障

  1986年,讷河、富裕、甘南、泰来、杜蒙等沿嫩江各县(市)行洪区内围堤、村屯、鱼池遍布,公路、铁路、桥梁严重阻水。1988年,嫩江发生大洪水,冲毁了齐齐哈尔市和富裕、杜蒙自治县、泰来、肇源4县行洪区内的大部分民堤、鱼池等建筑物,滨洲铁路富拉尔基大桥,齐富(齐齐哈尔市至富拉尔基)公路桥因泄流能力不够被冲毁,齐甘(齐齐哈尔市至甘南县)公路也因严重阻水被冲毁。汛后省防下达清除河道内一切障碍物和阻水桥梁扩孔的命令。1990年,齐齐哈尔市滨洲铁路桥和齐富公路嫩江滩地的滩桥和齐甘公路动工兴建,1992年完成扩孔建设,解决了铁路公路阻水问题。行洪区内恢复的民堤,被1998年特大洪水全被冲毁。1999年,省防按要求暂时保留齐齐哈尔市郊区大昂、泰来县四间房、托力河3处围堤(内有19个村屯、3612户、13440人、18.5万亩耕地),其余民堤全部为清障对象。省防规定大昂、托力河围堤防御标准20年一遇,四间房围堤为10年一遇。针对当年洪水超过规定标准,破堤泄洪的实际情况,省防要求除托力河外,其余2处围堤内居民要在3~5年内全部迁到安全地带。2000年已迁出二分之一。2001年,被“98”大水冲毁的泰来江桥完成了扩孔重建,滨洲铁路桥新建一座副桥,加大了行洪断面。到2005年,行洪区内90%民堤保留没清。

  三、其他江河河道清障

  1986年,全省18条中型河流设障比较严重的有穆棱河、呼兰河、汤旺河、牡丹江、倭肯河、呼玛河等。穆棱河穆棱镇河道内障碍物有厂房、市场等,鸡西市区河道内有大量的煤矸石,呼兰河呼兰县河道内有厂房、居民,铁力市河道内有宾馆、旅游设施,兰西县、望奎县河道内有林场林木等,牡丹江牡丹江市区河道内有砖厂、村屯等,倭肯河七台河市区河道内有村屯,汤旺河伊春市河道内有众多阻水桥梁,呼玛河行洪区内有大片阻水林木等。同年起,省防就把上述河流河道内的障碍物列入重点清障对象,三令五申要求尽快清除,但各地行动迟缓,效果不佳。2005年,鸡西市穆棱河行洪区内原来堆弃的1500万吨煤矸石,仅清除三分之一。各河流行洪区的围堤被洪水冲毁,汛后继续修复,有增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