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


  风险防控 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加强防范上市公司风险,做好亿阳信通及亿阳集团、工大高新及其关联企业、秋林集团、安通控股、金洲慈航等重点公司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商誉减值等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尽早提出化解风险方案。针对部分公司暴露出来的违法违规问题,固化证据、立案稽查。依法向公安机关移交瑟克赛思公司涉嫌违法线索,向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瑟克赛思公司和鸿鹤公司情况。与公安机关保持沟通,关注相关公司后续处理情况。关注外埠私募基金风险传导,开展“成安系”私募基金管理人黑龙江分公司、大庆分公司现场风险排查,保持与上海证监局、中国基金业协会联系,形成风险应对合力。对信创基金存在“未备案基金承诺保本保收益”行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列入风险机构名单。开展大通期货整改验收、投诉检查、延伸检查工作,约谈资管子公司高管、大通期货高管及其股东工大集团高管等30余次,采取3项监管措施。截至年底,大通期货资管子公司有19只逾期资管计划,合计规模6.6亿元,其中14只资管计划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累计接收并办结投资者举报线索23条,暗访涉非经营场所10余次,将3条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地方政府。向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2家未经省政府批准的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情况,出具涉非答复及认定意见4份,联合将非法线索转交工商注册地政府。与哈尔滨市金融局、佳木斯市金融局召开案件协调会,配合9个市(地)公安机关查办证券类犯罪案件。
  依法监管 持续对全省公司类主体进行风险排查,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建立风险监测台账和风险公司电子档案。建立证券公司股票质押监测指标体系,完善期货资管子公司风险情况报送机制,摸清存量风险底数,提高增量风险预研预判能力。通过发文、座谈、约谈等方式,明确监管要求,督促相关主体采取措施化解风险。完成10家上市、挂牌公司现场检查和1家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项目现场检查。完成2家拟IPO企业的现场检查,3家公司辅导验收检查。开展证券期货私募等机构现场检查49家次,出具监管关注函2件,向中国基金业协会通报3家违反自律规则、1家失联的私募机构。采取32项行政监管措施。办理12起案件,其中,内幕交易案5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4件,超比例持股案2件,市场操纵案1件。推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整合。10月,原绿地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将股权业务彻底剥离,整合工作基本完成。协调督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开展现场专项检查,定期审核区域股权场所运行情况表,约谈区域股权场所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督促强化内部管理。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实地走访部分拟上市企业,指导新光光电做好科创板上市工作。7月,新光光电作为首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走访调研10余家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支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等各类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保险+期货”试点 与大连商品交易所沟通,加强对黑龙江省“保险+期货”试点的政策支持。协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及市(地)政府出台“保险+期货”支持政策。组织经验分享培训会、开展座谈,督导全省期货机构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开展县域全覆盖模式调研,向省政府专题汇报,推动县域全覆盖“保险+期货”试点。全省开展10个“保险+期货”分散试点,4个县域全覆盖试点。县域全覆盖试点覆盖现货81.76万吨。推动发挥金融工作站平台枢纽作用。推动省期货业协会依托绥化金融工作站平台举办“期货行业助力绥化市金融发展研讨会”。持续引导证券、期货、基金机构及相关协会开展“走进金融工作站”系列活动,开展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培训9次,企业考察15次,扶贫项目7次。指导黑龙江省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联合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省期货业协会组织期货公司为贫困地区安装路灯,倡议黑龙江省证券期货基金机构履行社会责任。

(刘珊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