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按照《黑龙江省预防控制鼠害与卫生虫害管理规定》要求,全省各地坚持把预防控制病媒生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计划。重新修订下发《黑龙江省预防鼠害与卫生虫害防制管理规定》《黑龙江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技术规范》等法规文件。采取环境卫生整治、全民健康教育、除害灭病等综合防制措施,降低病媒生物对城乡居民危害。建立较健全的覆盖市(地)、县(市、区)、乡镇的三级病媒生物监测网络。连续13年对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3个城市开展“四害”密度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