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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落实国家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有关要求,在二级以上公路客运站、主要火车站、机场、旅游景区(5A)、医院等公共场所建设母婴设施173个,综合配置率91%,达到国家要求数量。组织开展2019年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调查,对老年人口发展趋势和需求进行专题研究,掌握群众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动态变化情况。落实方便群众办事“八项制度”,再造工作流程,推行信息共享制、承诺制、无偿代办制和无需证明、复印件等10项措施,免除和精简所需材料,压缩工作时限,对再生育手续办理、生育登记办理等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即时办结。持续推进“四零承诺”服务,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和优化各级计划生育相关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9项。卫生健康、公安、民政等部门签署协议和备忘录,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定期交换制度,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共享。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两项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244905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86851人。全省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为每人每月430元,死亡家庭扶助金为560元,分别高出国家标准80元和110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发放率100%。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启动2019年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抽样调查工作。经三级抽样,对黑龙江省11个县(市、区)2200户开展调查。

(曲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