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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费

居民消费


  随着民生保障水平提升及收入增长,全省居民消费信心不断增强,消费能力及质量提高,消费支出与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111元,同比增长6.6%。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2165元,同比增长5.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2495元,同比增长9.4%。
  消费理念和结构 用于提高生活质量为主的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及交通通信消费支出以及代表着提高型、享受型消费的服务性消费支出分城乡呈现较快增长态势。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为2926元,同比增长18.3%;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为2841元,同比增长13.1%;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为10216元,同比增长10.4%。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为1779元,同比增长25.3%;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为1909元,同比增长16.9%;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为5018元,同比增长10.3%。
  消费意识 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为5814元,同比增长5.2%;农村为3350元,同比增长11.6%。在食品消费中,城乡居民饮食服务支出增速居前,同比分别增长14.7%和43.3%;受年内猪肉价格快速上涨影响,城乡居民肉类消费呈现下降趋势,同比分别下降1.3%和7.0%,替代的禽类、水产品及蛋类消费呈现较快增长趋势,同比增幅超过10%;城乡居民愈加注重饮食健康,不断优化饮食结构,食用油消费同比有所减少,蔬菜及水果消费支出同比增幅超10%。
  消费变化 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衣着、居住及用品等基础消费类别增速放缓,城乡居民呈现不同变化特点。农村居民购买衣着、添置家庭用品意愿强于城镇居民。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为1873元,同比下降2.5%;农村为834元,增长20.0%。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为1093元,同比下降6.9%;农村为501元,同比增长2.2%。城镇居民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为687元,同比增长1.3%;农村人均为275元,同比增长18.9%。城镇居民用于住房维修及管理等居住类消费支出增速快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为4319元,同比增长4.1%;农村为1922元,同比增长0.3%。

(周雪林)
2019年黑龙江省城乡常住居民人均消费变化情况表

指标名称

全体

城镇

农村

绝对值(元)

增速(%)

绝对值(元)

增速(%)

绝对值(元)

增速(%)

生活消费支出

18111

6.6

22165

5.4

12495

9.4

食品烟酒

4781

7.1

5814

5.2

3350

11.6

衣 着

1438

2.3

1873

-2.5

834

20.0

居 住

3314

3.2

4319

4.1

1922

0.3

生活用品及服务

845

-4.7

1093

-6.9

501

2.2

交通通信

2317

5.5

2612

0.3

1909

16.9

教育文化娱乐

2445

20.4

2926

18.3

1779

25.3

医疗保健

2457

6.4

2841

13.1

1925

-5.2

其他用品和服务

514

4.9

687

1.3

275

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