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抽样调查测算,2019年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7元,比上年增长5.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235元,增长6.9%。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238元,增长7.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921元,增长7.5%。城镇、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2.2%和37.6%。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差距5.4个百分点,与上年持平。
年末全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62.8万人,比上年增长5.7%。享受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103.2万人,增长2.6%。城乡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34.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00.2万人,增长2.0%。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702.7万人,下降4.1%。参加生育保险人数92.2万人,增加0.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140.5万人,增加3.1万人。
全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80万人,比上年下降11.6%;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3.07万人,增长0.5%;特困人员2.26万人,下降2.2%。全市有养老机构468家,床位数42692张,其中当年新增养老床位2355张,新建乐活休闲养老综合体、老年公寓37家。救助孤困儿童1099人。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4.42万张,收养人员2.96万人。城市基础服务设施897处。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4.58亿元,比上年下降18.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区每人每月684元,县(市)每人每月573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每人每年4020元。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251.86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5%,其中工业用电量103.59亿千瓦时,增长3.8%,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40.16亿千瓦时,增长4.5%,乡村居民用电量17.6亿千瓦时,增长1.5%。
(中共哈尔滨市委史志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