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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发展“二十条”

新区发展“二十条”


  7月8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哈尔滨新区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全面支持哈尔滨新区创新发展。《政策措施》共二十条:将市级事权全部赋予新区行使;支持平房经济技术片区共享新区政策;积极争取省级投资开发企业参股;落实“多规合一”;制定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新区引入“混合用地”理念;支持新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以新区为核心申建自贸试验区;支持新区与深圳共建产业园区;支持新区申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持新区启动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支持新区开发沿江、沿水系岸线资源;按统一标准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鼓励新区实行政府公务员聘任制;支持新区发展特色名校;统筹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谋划建设公共文化综合体;重点项目优先列入中央预算;市级财政对新区给予重点支持;设立市支持新区产业发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