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
生态保护
成立延寿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秸秆露天禁烧监管等制度,制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蓝天、碧水、净土”等系列污染防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快推进问题整改,销号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4个。完成新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完成河湖“清四乱”问题整改32处。推进违建别墅清理整治,拆除违章建筑1栋。拆除“大棚房”3处。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问题图斑整改完成390个。黑龙江蚂蜒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国家林草局验收。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工作,普查污染源351家。完成建成区外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24台燃煤锅炉整治,推广安装生物质锅炉2124台。秸秆露天禁烧实现网格化监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4.2%。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0天。完成工业用水取水许可、万亩灌区取水许可全覆盖。通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