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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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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加强6个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运行维护。淘汰建成区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保持零火点,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落实“河湖长制”,河湖划界全面完成,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组织实施“绿盾行动”,浏园水质监测站投入使用。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清理4处7000延长米围堤,96个问题全部解决。划定建华水源地保护区,清理污染源,拆除违建房屋18处,周边企业全部搬离。7家规模养殖企业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建成粪污贮存配套设施,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监测,开展黑土地保护和农业土壤污染专项治理,化肥、农药、除草剂使用量平均减少5.1%,土壤生态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