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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

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


  反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新设立(2014年3—7月)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成长情况,定期向国务院报告跟踪监测信息。大兴安岭有样本单位16家(其中,加格达奇区8家,松岭区1家,漠河市2家,塔河县2家,呼玛县3家),新设立小微企业5家,个体经营户11家。截至年末,16家样本中有12家已在工商局注销,长期停业1家,筹建1家,季节性停产1家,只有1家正常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