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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工程

助学工程


  在落实国家助学项目上,各学段资助项目共计减免、补助4366人次、497.96万元,其中,落实国家资助项目,减免296名学前幼儿管理费、伙食费资金28.22万元;发放158名义务教育困难住宿生补助资金12.12万元,2019年秋季学期为义务教育非住宿困难学生221人补助资金5.88万元;发放1496名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224.9万元,减免普高628人学费18.47万元;发放407名中职学生助学金37.27万元,减免1160中职学生学费资金171.1万元。落实地方资金资助项目,在实施“阳光工程”中,对非贫困住宿学生给予每月50元生活补助,资助225人,发放补助资金11.24万元。落实73名家庭“特困考生”资助资金36.5万元。发放“义育教育、高中低保住宿生就餐补贴”资金19.06万元,补助539人。松岭区、新林区、呼玛县地方免收学前费用98.92万元,惠及1015名学前儿童。落实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新生入学项目,资助普通高校家庭困难新生赴校交通费,省内高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高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全区资助110人,发放资金7.15万元。落实实施社会救助“泛海计划”项目,全区参加普通高考被本科录取的6名建档立卡学生符合救助条件,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资助。协助福彩中心,开展“福彩圆梦—情系贫困中学生”资助活动,加格达奇区和实验中学各10名贫困学生获得每人2000元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