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监管 印发《关于下放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原由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修订《大兴安岭地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管理办法》,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告知承诺制”。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申请材料、承诺书的,当场发放小作坊核准证。开展“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服务年”活动。122户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企业自查率100%。组织130人次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安员考试,在产企业考试覆盖率100%,食安员考试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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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