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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龙江展馆
协调劳动关系
协调劳动关系
全区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5%。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5%。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应用网上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已备案企业668家。深化全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方案》。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和监管工作,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依据劳动定额和劳动力市场价格,测算落叶松和云杉种子价格,调整2019年工作物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