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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保险降费实施情况

企业养老保险降费实施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黑社险《关于企业养老保险降费率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规定,自5月1日起降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个人缴费比例维持8%不变;职工月平均工资参数由4735元/月调整为4607.5元/月。为全区918户参保企业减负约5630万元,为50301名企业参保职工减负约120万元。


领取待遇资格协助认证
(地区社保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