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概况 2019年,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局”)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提高站位、胸怀全局、心系百姓、为民解难,力求为全区参险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统一全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稳步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达到100%,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和流程,参保人员备案后,可自由选择就医地的异地定点医院持卡就医,实现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定点医院范围无限制,直接备案到统筹区。制发《大兴安岭地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推进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完成大兴安岭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5.1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12万人。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补助管理办法》等6个医保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参保人的待遇。按照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合理调整和新增我区医药价格共83项,理顺了120救护车收费标准,建立了药品价格和招采监测网点及预警机制,组织实施国家25种中选药品的集中采购,全面落实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活动,拒付和追缴违规基金合计70.25万元。全力配合行署完成林业局、直属企业承办医疗保险职能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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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启动仪式(地区医保局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