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
机构改革
2019年1月1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复《塔河县机构改革方案》。全县设置党政机构36个。其中,县委机构11个、工作部门25个(塔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单独设置,政府部门增加到25个),事业单位99个(不含乡镇事业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小学),事业单位机构总数精简12个,机构精简完成占比10.81%,事业编制精减412名,占比11.78%。改革梳理出事业单位名称中带“委办局处”和“管理”字样事业单位44个,其中,30个进行更名,撤销9个,其余5个符合国家和省文件规定待上级编办确定如何更名。各乡镇党政机构均设党群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重点镇和民族乡可多增设一个机构)。塔河镇、古驿镇增设财政所;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增设民族事务办公室;各乡镇设置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综合执法队5个事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