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检察部门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8件、60人,批准逮捕30件、37人,不批准逮捕18件、23人,无错捕、错不捕案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03件、133人(上年结转5件5人),依法提起公诉69件、89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69件、76人,不起诉24件、29人,公安机关做撤案处理4件、5人,强制医疗1件、1人,在审5件、9人。成立扫黑除恶专案组,与呼玛县公安局对接会商,提前介入,在法定时限内将两起涉恶案件并案提起公诉,依法提起公诉14人(其中10人为恶势力集团犯罪成员)分别作出25~2年有罪判决,同时对监察委移送的该案3名保护伞提起公诉,法院对3名原呼玛县公安局干警分别作出8~2年有罪判决。第二检察部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其中,12件为诉前检察建议案件,下发诉前检察建议11件,相关行政机关按时回复11件,待回复1件,3件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审全部作有罪判决。大兴安岭地区首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塔河县人民检察院“义心”未检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义心”未检察工作室向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管护帮教、法治教育服务,接受教育团体、社会团体及家庭预约授课。开展法治教育9场次,接受法治预约5场次,受教育人数800人次,该项“未检”工作模式受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认可,以经验材料简报形式,向全省检察系统发放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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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长子的家国情怀”主题活动(塔河县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