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民政工作
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1559.38万元,低保取暖补贴205.83万元,物价补贴37.12万元,救助临时困难群众33.3万元,爱心基金救助16.39万元。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先后收购天府殡仪馆、火化厂和安祥殡仪馆,新建十八站殡仪服务站。免除四项基本殡葬费用落到实处,将殡葬事业回归到公益属性。全年办理结婚登记350对,离婚登记218对。落实特困供养、高龄津贴、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发放特困供养生活补贴23.84万元、高龄津贴24.02万元、失能半失能补贴10.4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87.27万元。为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公共交通运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