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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工作

反腐倡廉工作


  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违法问题、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问责工作、事业单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涉赌涉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小四风”等专项治理。成立市委、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小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设置举报电话、邮箱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利用“漠河清风”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中央、省、地、市扫黑除恶、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动态。查处恶势力案件背后“保护伞”1个,党纪处分1人,追责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领导干部2名。市纪委组建检查组47个,监督检查12家,查处违反“小四风”问题案件2起,党纪政务处分1人,批评教育2人;开展明察暗访70余次,发现违反机关工作纪律问题29个,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29人;开展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检查18次,检查中介58家。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8起,党纪政务处分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