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
机构改革
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和区委编委会议3次,制定《〈新林区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完成32家党政机构“三定”工作,建立健全和优化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组织协调能力,设置10个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对机构改革涉及22个党政机构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完成31名工作人员转隶。严格落实归口管理、归口领导工作制度,新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新林区委保密和机要局、新林区档案馆归口区委办公室管理,新林广播电视台归口新林区委宣传部领导。按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改革,新林区11个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同时调整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转变职能配置,优化布局结构,重新构建布局合理、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直属事业单位体系,设立老干部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水利工程建设总站、殡葬服务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印发16个部门所属32个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单项调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6个。精减事业编制415名,精减比例12.7%,精减事业机构9个,精减比例14.1%,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双减简”目标超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