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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

退役军人事务


  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改革,建立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兑现优抚政策,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八一”为每名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500元。根据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政策,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18年9月及2019年1月,接收退役士兵21人,8人选择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3人选择政府一次性安置。完善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及悬挂光荣牌。完成2125名退役军人的信息采集、审核、上报工作,同时发放悬挂光荣牌1600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