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改革冲破阻力释放活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赋能。
第一节 打造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数字政府”“透明政府”建设,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树立黑龙江崇尚法治、务实干事、服务高效、充满活力的崭新形象。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准营准出环境。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继续放宽准入限制。制定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创新联合执法、数字执法等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改革。
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社会信用条例,依法依规归集信用信息,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完善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建设“诚信龙江”。规范信用数据管理,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建设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推动实施“信易+”工程,持续推进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开展联合惩戒,建立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制度。落实信用惠民便企措施。
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全面建立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重点企业“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建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畅通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渠道,完善企业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制度。
第二节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分类开展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示范,推动土地、资本市场化配置,引导劳动力和人才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加快发展和培育技术、数据要素市场,基本建立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健全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完善要素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调节机制。围绕融资、用能、物流、人工和制度性交易等方面综合施策,着力降低企业要素性成本。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增强要素应急配置能力。
专栏27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任务
重点领域 | 目标 | 重点任务 | 土地要素 | 增强土地管理灵活性,提升土地配置效率。 | 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 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 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 劳动力和人才要素 | 引导劳动力和人才合理畅通有序流动。 | 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完善省市与县乡之间干部双向流动机制。 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机制。 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学历证书互通衔接。 | 资本要素 | 增加金融服务有效供给。 | 发展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发行信用类债券。 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传导机制。 完善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 | 技术要素 | 激发技术供给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 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 实行科技保险保费补贴、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科技担保政策。 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 建设科技成果评价信息服务平台。 | 数据要素 | 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 | 出台《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 推进地理信息资源统筹整合与社会化应用。 推动社会数据资源规模化推广利用。 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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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提升国资国企改革质效 推动驻省央企与地方融合发展。合力推动央企在我省开展各类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央企与地方国有企业交叉持股等股权多元化改革模式。支持驻省央企开展独立法人改革,推动大庆油田等成立二级子公司。建立央企与地方合作机制,携手发展配套产业链供应链,共建产业园区,形成产业集群。
专栏28 推动央地合作项目建设
重点领域 | 重点项目 | 装备制造 | 一重重型高端复杂锻件制造技术变革性创新能力建设、中航哈飞通航产业园、中电科49所物联网技术产业园、哈量高端智能量具量仪装备制造产业园、机械科研总院特种焊接材料平房基地扩建等项目。 | 资源开发 | 大庆油田页岩油气开发、哈玻院国家新材料科技产业化基地、北方远东水泥熟料生产线、中纺院绿色纤维原料基地、中建材佳星玻璃产业园等项目。 | 新能源 | 哈电新能源产业集群、大唐新能源合作、国电投佳木斯综合智慧核能供热示范、一重新能源装备产业园、国电投太阳能基地等项目。 | 总部基地 | 中国中铁北方区域总部基地、中铁建黑龙江总部等项目。 | 现代物流 | 中储粮仓储设施、中国铁物东北商贸物流基地、北方工具特品仓储、中交建哈尔滨临空经济区开发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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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地方国企改革质效。开展地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地方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地方国企和出资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年均增长8%和5%以上。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促进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在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国有经济支撑作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由“混资本”向“转机制”转变,培育一批混改样板。提高企业运营质效,持续实施亏损治理专项行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入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僵尸企业”基本出清,分类施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推进农垦、森工、龙煤改革向纵深发展,做大做强省级产业投资集团,推动地方国企上市,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加快推进“双百企业”“科改示范行动”企业改革试点,发挥改革引领示范作用。
第四节 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竞相发展新活力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清理废除与企业性质挂钩的不合理规定,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营造有利于化解民营企业之间债务问题的市场环境。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体系,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重新制定《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壮大民营企业队伍。支持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引导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建立配套协作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国家重大项目,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实施民营企业成长培育计划,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引导民营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导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实现民营经济“三分天下有其二”。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营造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创造的社会氛围,实施新一代企业家培育和成长计划,开展名企名家名牌培育行动。进一步激发和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引导龙江企业家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加强民营企业家教育培训,支持民营企业党建工作。
专栏29 民营企业成长培育计划
主要措施 | 任务目标 | 总量规模 | 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7%。 | 市场主体培育 | 市场主体数量年均增长15%,培育百亿级民营企业20户、全国民营企业500强5—6户。 | 民营企业上市 | 力争新增民营企业上市公司10家。 | 民间投资 | 增速高于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平均水平,占比达到60%以上,累计完成投资突破1.6万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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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强化财税金融改革创新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执行好国家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等政策,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制定实施国防、文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依法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财源。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推进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健全金融机构体系,发展壮大总部金融,支持龙江银行、哈尔滨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健康发展,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组建民营银行,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企业融资成本保持合理水平。稳慎推进金融产品创新,灵活运用抵质押模式,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比例,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和供应链融资。
努力扩大资本市场融资。加快实施企业上市“紫丁香计划”,打造哈尔滨新区全省金融服务区和上市公司总部基地。支持企业利用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构建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基金体系,提高政府投资基金使用效率,引导带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天使投资等基金数量规模不断提升。
专栏30 深化金融改革任务目标
任务 | 目标 | 健全金融机构体系 | 发起设立1家民营银行。 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 提升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质效。 融资担保法人机构保持在100家左右。 建设哈尔滨新区特色金融中心。 | 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 力争新增上市公司30家以上。 支持企业发行信用类债券。 设立1—2家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联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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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面向振兴发展需要、面向现代化建设、面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面向人民群众需求,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优先支持青年人才。全面深化省校合作,大规模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推进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改革人才管理体制。全面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改革人才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和保障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建立“编制周转池”,保障人才引进用编需求,推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推行编制备案制管理。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新区、国家级高新区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设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探索赋予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省级人才管理权限。
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完善人才分类评价办法。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动职称制度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推行人才股权、期权等激励政策。定期评选“龙江工匠”,建立人才荣誉制度。
促进人才有序合理流动。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全面清除户籍、社保、医保、档案等制约人才流动的政策障碍,促进区域间、行业间优质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加大党政人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交流力度。完善落实基层人才职务职级、职称评定等激励保障政策,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实施人才“援边”行动,定期从省市选派优秀人才“援边”“驻边”。
专栏31 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任务 | 重点措施 | 建立人才编制周转池制度 | 用好省直和省级市县行政编制周转池、事业编制周转池。 鼓励各地建立行政、事业编制周转池。 | 完善人才分类评价办法 | 分类建立不同职业、岗位、层次人才评价机制。 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 | 促进人才有序合理流动 | 推行基层科技、卫生、教育等领域引进人才“县管乡用”“县管校聘”。 大力培育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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