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社会建设水平 坚持人民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民生福祉改善取得新突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一节 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拓展城乡居民增收渠道,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加快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大学毕业生等为重点壮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水平,改革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健全农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增长机制,切实减轻家庭支出负担。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第二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千方百计提升就业容量和质量。完善全省统一线上线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广职业培训包、工学一体化、互联网+等培训模式,提升技工教育质量,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托底帮扶,做好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鼓励个体经营,引导支持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失业监测预警,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促进就业观念转变。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四五”期间,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5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专栏71 技能龙江行动
重点行动 | 目标任务 |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 每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 | 技工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 建设国家级优质院校、优质专业,遴选扶持20个重点专业。加大师资培训力度。 | “培育大工匠、振兴新龙江”职业技能系列竞赛 | 举办世界技能大赛全省选拔赛、全省数控技能竞赛等重点赛事,开展50个以上赛项(工种)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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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提升全民受教育程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办好教育留住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劳动教育。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发展迈向优质均衡发展,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快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推进高校“双一流”和应用型本科建设。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部属院校做优做强,全方位推动省属院校提档升级,促进省属院校资源整合,优化学科设置,办出特色化、高质量。积极支持高校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相关学科专业,推动优势特色学科专业交叉互补。基本建成国内一流的研究生教育体系,打造成我国区域研究生教育高地。支持高校健康可持续发展,有效化解高校债务,提高后勤保障水平。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构建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专栏72 教育现代化重点工程
类别 | 重点任务 | 基础教育现代化 | 公办中心幼儿园乡镇全覆盖,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率达到20%。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6%以上。 |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 校企共建现代产业学院30个,高水平实训基地100个。 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30所和高水平专业(群)150个。 | 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 建设1所世界一流大学、10所国内一流大学、100个世界或国内一流学科。 建设10所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院校。 | 教师队伍 | 建设20个省级师范教育基地,支持2—3所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 补充农村教师1.5万人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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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提高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推进“金保工程”三期建设,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在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完成向全国统筹过渡。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加快实现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到2025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0万人。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落实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健全专项社会救助,完善慈善、社工等制度体系。强化社会福利事业,完善城乡困境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全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第五节 推进“健康龙江”建设 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大健康理念,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县级医院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争取布局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大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推进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改善基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药新药和中医药健康产品研发,加快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加强职业病、地方病防治,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强化重点人群和重大疾病综合防控,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实现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支持社会办医,推广远程医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加快卫生城市建设。
专栏73 “健康龙江”建设重点
类别 | 目标 | 卫生城市 | 国家卫生城市达到9个。 国家卫生县城(乡镇)达到18个。 | 区域医疗中心 | 以哈尔滨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为主体医院,申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重点支持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庆石油总医院、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等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 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 重点依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群力院区、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 疾控体系 | 建成省疾控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全面提升市(地)、县(市)疾病控制中心能力。 | 妇儿健康服务能力 | 支持建设儿童医学与健康中心。 建设省妇幼保健院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 建成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6个。 力争建设国家中医传承创新中心1个、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1—2个、中医特色重点医院3—5个。力争实现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 | 县级医院提标扩能 | 加强县级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呼吸中心、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等专病中心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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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不断开创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加强公共体育场馆、足球场、体育公园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有效利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国家冰雪体育运动基地建设,开展全民上冰雪行动,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积极做好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备战服务。完善竞技体育后备力量培养工作机制,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培养输送更多优秀人才。大力发展体育产业,扩大体育消费。推动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以及适幼、适老化改造,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企业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健全运动成绩评定奖励机制,鼓励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和俱乐部发展。
第七节 积极应对人口问题 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升优生优育、妇幼保健、生殖健康等服务水平,发展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全面推行“托幼一体化”服务的发展模式,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拴心留人政策体系,留住适龄劳动资源,增加劳动力有效供给。建立边境地区人口安全预警机制,多措并举吸引人口向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流动,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民族县乡村少数民族人口。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普及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加强智慧养老配套设施建设,构建老年友好型社区。
专栏74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类别 | 重点任务 |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 已建成小区按每百户15—20平方米标准补足养老设施,新住宅小区按每百户20—3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用房。 | 特困人员供养设施 | 每个县至少建有一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 养老机构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累计培养培训10万名养老服务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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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和家庭建设 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保证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实施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健康、教育等领域的机会和权利,全方位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发挥妇女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的“半边天”作用。实施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参与和受保护的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发展。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专栏75 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工程
类别 | 重点措施 | 妇女全面发展 | 保障妇女卫生健康服务,实施妇女“两癌”筛查与救助工程。 保障妇女在就业、农村土地分配等方面的平等权利。 健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体系。 建立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政策体系,加大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选配力度,提高各级党代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中的女性比例。 | 儿童优先发展 | 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治理机制。 完善儿童监护制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建立覆盖城乡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 家庭建设 | 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完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建立城乡生育补贴制度,提高妇女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贴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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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推动青年成长发展 落实党管青年原则,完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优化青年成长环境,建设青年友好试点县市,引导更多青年在龙江创业置业就业,促进青年发展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实施黑龙江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坚持以青年为本,尊重青年主体地位,着力提升青年思想政治素质和全面发展水平,充分发挥青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专栏76 青年成长发展重点工程
类别 | 重点措施 | 加强青年思想道德建设 | 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 实施青年网络文明发展工程,开展“龙江青年好网民”活动。 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 | 深化青年就业创业服务 |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开展青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工程。 实施青年电商培育工程。 | 切实维护青年合法权益 | 推动修订《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实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程。 深入推进“护校安园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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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 巩固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强化社会救助保障,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法规政策,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强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促进康复市场化。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普及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创新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加强发展信息无障碍,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第十一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取得新突破。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增强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功能,突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章的重要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清晰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培养高素质社会工作人才,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国家试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运用数字技术手段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观念创新,精准高效满足群众需求。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