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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坚持党的领导,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十六章 坚持党的领导,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民主政治建设,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凝聚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抢抓机遇、顽强奋斗,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新胜利。

第一节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凝聚强大力量。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聚焦重大斗争一线生动实践,大力选拔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对懒政怠政者问责,着力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第二节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着力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十四五”时期我省发展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和落实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目标,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政治生态考核制度化常态化,完善考核指标,创新考核办法,狠抓问题整改。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第三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省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凝聚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证人民依法参与经济社会治理。

第四节 加快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进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推动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联合执法、数字执法等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建立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的工作机制,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加快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氛围。

第五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建立统一的规划体系。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建立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省、市、县三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建立规划实施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开放举措的实施质量和效果。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纠偏制度,不得随意调整更改各类规划,经评估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时,须按程序调整。建立规划实施群众监督制度,鼓励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等多种途径提出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强化政策协同和工作协同。年度计划要将规划提出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统筹财力可能,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各级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引导金融要素资源支持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强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以及土地、人口、环境、社会等公共政策间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加大宣传推动力度。加强规划宣传,充分展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宏伟蓝图,着力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规划实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汇聚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促进各级各类规划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