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政治建设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省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0次,举办省管领导干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读书班,组织开展百万党员诵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组织领导干部轮训,召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座谈会,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心走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党中央报送请示报告67项。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健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机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等重要批示精神,围绕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习近平总书记致大庆油田发现60周年、哈工大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召开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召开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召开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1年做好29项突破性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召开2次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调整成立省委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21个配套制度,中央巡视反馈意识形态领域4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6项,1项正在整改。开展省委巡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全面从严治党 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推进政治生态根本好转。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支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强化党管武装工作,召开省委常委会议议军会议,支持武装部队建设,完成军转干部、退役士兵接收任务。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注重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注重人岗匹配,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试行重点领域容错免责清单制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启动实施“六个一批”,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交流任职。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立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常态化整顿机制,整体优化带头人队伍,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开展“两新”党组织排查,巩固提升“两个覆盖”质量。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深化省校合作,吸引留住用好各方面人才。持续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实施《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出台《关于推进政治生态根本好转的意见》,深化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对排名靠后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认真抓好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16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56项,其余2021年应完成的9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开展十二届省委第七轮、第八轮巡视,省市县上下联动对医保、社保系统依法履职开展专项巡视巡察,十二届省委巡视覆盖率88.4%,市县巡察覆盖率89.3%。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坚持“严”的主基调,在全省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冒名顶替上大学等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惩治政法、人防、国企、金融等领域腐败问题,全省共立案28733件,处分27229人,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694个、处理1444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

(刘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