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斗争。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在疫情防控一线组建临时党组织5945个,组织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20.27万名在职干部党员下沉到7194个社区和村屯,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组建党员服务队等5.27万个,全力以赴抓防控促生产保稳定。制定实施疫情防控期间援鄂医疗队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986名。及时划拨中组部下拨专项党费,并从代省委管理党费中划拨1200万元,组织全省党员自愿捐款1.76亿元,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省3个基层党组织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3名党员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79个基层党组织获“黑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99名党员获“黑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全力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坚决落实中央“四个不摘”要求,扎实推进定点驻村扶贫工作,依托视频系统培训驻村干部和乡村干部10万余人次,组织全省1713名人才专家为驻村工作队提供科技支持。发挥驻村工作队产业帮扶和对接市场作用,依托“小康龙江”消费扶贫平台汇集1215个贫困村2000余款农产品上线销售,组织参加全国粮食交易大会、中俄博览会等大型展会24场次,引导工作队派出单位工会、食堂集中采购扶贫产品,累计帮助贫困村销售农产品21.6亿元。“小康龙江”荣获中央网信办评选的2019年度全国网络公益优秀典型项目和2020年全省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持续用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化产业带动和资源管理增收,连续五年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加大对产业项目促进集体经济增收的考评权重,全年利用中央、省级专项扶持资金2.95亿元,扶持509个村党组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产业项目,村级组织自身造血功能明显增强。建立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常态化整顿机制,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全年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746个。结合“六个一批”省市县三级选派468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质量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印发换届政策意见、开展换届业务培训,积极稳妥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着力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年龄、学历和素质结构。用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公开招聘1841名30岁以下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从源头上培养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接续力量。强化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利用视频方式一贯到底对全省11559名村(社区)党组书记全员轮训一遍;探索拓宽村(社区)党组书记发展通道,有407人择优聘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或评定提高待遇补贴标准,有效激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强化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全省432个街道基本完成内设机构调整、领导职数及编制配置等相关工作,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治理和服务功能。完善村级决策监督机制,大力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健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点)1500余个,督促指导各地累计补充社区工作者2000余人。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开展“四强六规范”机关党支部建设,指导实施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三年攻坚行动。印发《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持续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重点任务落实。组织全省公办高校修订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印发《民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组织新一轮两新组织摸底排查,巩固提升“两个覆盖”质量。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标杆型、成长型党建示范点393个。研究制定《省委常委会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组织开展2019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持续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省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等活动,宣传刘永坦等12位典型人物先进事迹,举办全省国有企业产业工人党员、边境地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提升党员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扩大党员队伍分类管理试点范围,指导试点市、县对年老体弱、农村流动党员进行分类管理。全面启动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